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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公立)1970年

淮安市精神病医院(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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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专科:普通精神科、医学心理科、司法精神科、神经内科、重精神疾病、抑郁症、躁狂症、精神分裂症、强迫症、恐怖症、神经衰弱、躯体形式障碍、恶病综合征、肥胖、焦虑症、神经症、失眠综合征、少儿精神心理障碍、癫痫、帕金森病、脑炎、眩晕、头痛、神经痛、神经炎、肌肉疾病、行走不稳、神经变性病、更年期综合征、心脏神经官能症、顽固性高血压、久治不愈的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功能性返流性食道炎、偏头痛、脑供血不足、自主神经失调症、慢性疲劳综合征、代谢及内分泌紊乱导致的糖尿病、顽固性及慢性支气管哮喘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淮安市精神病医院
  • 电话:0517-8083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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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医保政策与收费说明
2026-10-07IP属地 湖南0

医保政策与收费说明

1 就医收费说明

医院为淮安市医保定点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执行江苏省及淮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政策。精神科住院及门诊慢特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挂号费、诊疗费、检查治疗费等具体标准以医院收费处及官方公示为准;价格属动态信息,请以来院当日公示为准。

异地就医按国家与江苏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执行,参保人员先备案后就诊可享受直接结算。

2 医保定点与报销比例

定点属性淮安市医保定点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均定点)
职工医保门诊(淮安市)执行淮安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起付线、支付比例与封顶线以淮安市医保当年公布为准;精神科相关门慢门特按淮安市政策
职工医保住院按淮安市职工医保住院政策报销,起付标准与分段支付比例以淮安市当年公布为准
居民医保门诊执行淮安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两病”及严重精神障碍等门慢政策,具体以淮安市公布为准
居民医保住院按淮安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起付线与比例以淮安市当年公布为准
省本级/异地省内及跨省异地参保人按规定备案后可即时结算;未备案情形按参保地政策手工报销
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随年度与参保地政策动态调整,实际以淮安市清江浦区及参保地医保局官方发布为准。

3 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渠道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苏医保云 App、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院医保窗口咨询办理
备案类型与时效分异地长期居住与临时外出就医两类,时效与手续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未备案处理未备案自行就医回参保地按当地政策手工报销,比例可能降低;具体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4 大病医保适配

大病保险(职工)淮安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政策以淮安市医保局当年公布为准
大病保险(居民)淮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以淮安市医保局当年公布为准
门诊慢特病严重精神障碍、癫痫等门慢门特病种按淮安市政策认定与报销(精神科住院及门诊常纳入保障)
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淮安市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具体以民政/医保部门规定为准

5 报销流程(以住院为例)

本地参保持淮安市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门诊与住院直接结算
异地备案先完成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再到院持卡/码直接结算
所需材料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医保卡、病历资料;精神科就诊相关证明材料按需提供
自费项目告知特需心理治疗、部分康复项目等为自费或限价项目,治疗前由科室与医保窗口明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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